如何建立和諧的醫患關系
衛生部統計數據顯示,全國每年發生的醫療糾紛逾百萬起,平均每年每個醫療機構發生醫療糾紛的數量為40起左右,醫鬧和醫患沖突等惡性事件時有發生。
兩會期間,代表委員們直陳現階段醫患關系出現的諸多問題,并從不同的角度為建立和諧的醫患關系提出建議。
制定統一的醫療損害鑒定制度
“目前,醫療損害鑒定仍面臨多頭鑒定、重復鑒定等問題,不但影響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,也容易激化醫患矛盾,加重社會不穩定因素。”全國人大代表、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羅殿龍建議,制定統一的醫療損害鑒定制度,實現醫療損害鑒定走向統一、科學和規范化。
羅殿龍介紹,醫療損害鑒定涉及衛生行政部門、醫學會、司法行政部門,因此應盡快制定統一的醫療損害鑒定制度,應當在鑒定機構和人員資質、鑒定技術標準、鑒定程序、鑒定結論及訴訟審查認定標準等問題上實現統一。
建立相互包容的醫患關系
全國政協委員、衛生部中日友好醫院院長許樹強認為,和諧醫患關系的基礎是相互尊重。醫生只有站在和患者平等的位置上,才能更好地收集患者資料,作出正確的診治。醫務人員應充分尊重患者的選擇和決定,增進患者對疾病和醫務工作的認識和理解,調動患者主動參與治療的積極性,從而形成合作式、共同參與的醫患模式。
“要建立以共同價值觀為基礎的相互包容的關系。”許樹強說,醫患關系和諧與否,單靠一方的努力是不夠的,這就首先需要醫生真正理解患者的身心病痛,同時患者也要正確理解醫療行業的特殊性。只有醫患之間相互理解、積極溝通、相互包容,才可能實現和諧的醫患關系。
分類處理醫療糾紛
全國人大代表、四川省衛生廳副廳長王正榮建議,對于醫患關系中出現的問題,應該分類進行處理。對于惡意擾亂醫院秩序的暴力醫鬧,應該盡快制定出臺打擊醫鬧、規范醫療糾紛處理的法規。對于醫患之間出現的正常糾紛,應實行政府主導,建立第三方調節機制加以解決。政府負責組建第三方醫療損害賠償保險機構,該機構負責解決產生醫療糾紛時,患方所提出的醫療損害賠償。引入保險機構,建立第三方賠償機制。
王正榮表示,改善醫患關系的另一個重要方面,是需要加強醫院內部管理,不斷提升診療服務水平。
借助網絡平臺加強醫學科普
病人不信任醫生,認為醫生亂用藥、開大檢查,而醫生認為病人不講理,這種醫患矛盾長期存在。問題根源在哪里?全國政協委員、重慶醫科大學教授王智彪認為,原因之一是病人對相關疾病的科普知識不夠。
王智彪建議,由政府主導和監管,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,設立更多更好的醫療科普網絡宣傳平臺,從部分常見病、多發病開始,大力普及醫療科學知識,為建立和諧的醫患關系提供一種事半功倍的思路和做法。甚至還可以在此基礎上,建立一種新的由患者主導評價醫院、醫生、治療方式以及藥品的醫療新模式。



